寧波華路德交通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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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3月,美國德克薩斯州的休斯頓也普及了相互連通的交通信號燈,并在部分路口中央設置了四面三燈的交通信號系統。與此同時,另一位美國人Garrett Morgan發明了一種完全獨立的手搖式交通信號系統,他將這個系統稱為Morgan traffic signal(摩根交通信號),這種信號燈高約5米,上半部分有兩根交叉狀的橫桿,橫桿正面均有“STOP”(停止)字樣,而側面則有“GO”(通行)字樣,下半部分有人工控制的搖桿。
使用時將這套系統放置于十字路口正中間,將寫有“STOP”的一面正對著其中一條街道,由警員負責控制桿體下方搖桿,警員每搖動一次搖桿,桿體上半部分便全部進行90度旋轉,此時桿體上方橫桿便由正面變為側面朝向街道,橫桿上的文字也隨之變為“GO”,行人及車輛便可以通行,在此之前,放置在桿體頂部的“鬧鈴”會先響起,提醒行人及車輛做好通行或停止的準備。
另外,這套系統還擁有一個“暫停交通”的功能,當警員將搖桿搖至第三個位置時,此前與地面平行的橫桿便會分別從左右向上翻折,形成兩面“STOP”,兩面無任何信號的“暫停交通”狀態,此時行人及車輛需要全部停止通過,在各自路口等候信號燈再次工作。但由于這種信號燈出現的時候美國已經基本普及了以電力控制的交通信號燈,因此并沒有資料顯示它被實地應用在哪個區域,也曾有傳聞稱美國通用集團以4萬美元購買了這套系統,但無論是通用集團還是當時的美國市場,均沒有這筆交易記錄,這套“摩根交通信號系統”則直接被抬進了博物館。
除去1920年美國人發明的紅、黃、綠三色信號燈,關于黃燈的由來還有一種說法,據說一位名叫胡汝鼎的中國人同樣提出了類似想法,并將它付諸實施。當時的胡汝鼎正在麻省理工學院進行深造,并于1925年在愛迪生任董事長的通用電氣公司與麻省理工學院合辦的一個學習班內進行實踐學習。1927年的一天,他在一條繁華街道的十字路口等待綠燈信號,當他看到綠燈亮起正要通過時,一輛汽車幾乎擦著他的身體疾馳而過,受到驚嚇的胡汝鼎開始思考如何才能解決紅綠燈之間切換預警的問題。
經過一番深思熟慮,胡汝鼎巧妙的想到了在紅、綠燈之間加入一個黃色的信號燈,并按照從上至下紅、黃、綠的順序進行排列,以提醒人們信號燈即將切換,不同行駛方向的行人或車輛做好相應準備。這個提議一經提出便得到了美國政府的肯定與支持,他們不僅在交通法規中添加了相關條款,還將紅、黃、綠三色的交通信號燈推廣到全世界。
考慮到早在1920年美國便出現了以提醒人們注意信號燈切換為目的的黃色信號燈,因此胡汝鼎的這一發現能否算做發明黃燈依然有待商榷,但這位當時只有20歲出頭的中國小伙無疑也為交通信號燈的發展貢獻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與此同時,交通信號燈在英國同樣經歷了快速發展,1927年,一盞“自動控制”的連通型紅綠燈在英格蘭伍爾弗漢普頓街進行實驗,這次英國人試圖通過某些手段實現電動交通信號燈完全自動化運行,從而解決信號燈一直需要人工控制的“老大難”問題。但由于期間出現了許多問題,最終可自動控制的信號燈并未大規模投入使用,僅僅是在英國某些街區進行了短暫的實驗性使用。
1936年,在澳大利亞墨爾本的道路上出現了一種名為Marshalite的交通信號指示系統,它由兩個互相呈90度豎立的圓盤組成,每個圓盤上均有紅、黃、綠三個顏色區域,其中紅、綠區域長度相近,黃色區域相對較短,圓盤中間固定著白色指針,人們將這種交通信號指示設備放置在路口中央,并以電力驅動指針進行旋轉,當指針旋轉至紅色區域時,表示停止前進,旋轉至綠色區域時,則表示允許通行,旋轉至黃色區域時,便是提醒人們需要做好停車的準備。
此后幾十年時間內,由于技術方面的限制,交通信號燈的切換一直沿用人工控制的方式,但隨著1947年第一只晶體管誕生,1958年第一塊集成電路板誕生,人類在信息技術方面取得的突破與進步也為實現交通信號燈的完全自動化提供了條件。
1963年,加拿大多倫多市的街道上第一次出現了一套用電腦芯片控制的完整交通信號系統,這套系統擺放在路口中間,并與其他幾個路口的信號燈相連,警察只需在警局或指定的控制室觀察某個地區所有信號燈的工作狀況即可。隨后交通指示燈的發展腳步放緩,直到上世紀70年代微軟公司成立,并在世界范圍內迅速崛起,交通信號燈才有了統一的處理系統,此后交通信號燈大都使用微軟公司提供的系統進行紅、黃、綠之間的邏輯切換控制,徹底告別了人工控制的時代。
1968年,聯合國還特別頒布了《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對各種信號燈的含義作了規定。協定中明確表明:“綠燈是通行信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有一種標志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必須讓正在路口內合法行駛的車輛和行人優先通過(簡單的說就是拐彎讓直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必須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后停車。黃燈則是預警信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通過交叉路口!
1969年,心理學家卡爾·佩格勞為東德交通部設計的一種新型行人信號燈在東柏林首次投入使用。在卡爾·佩格勞的設計中,原本單調的圖案,不但變成了一個站立的和一個行走的行人形象,而且兩人體型肥胖,帶著帽子,動作略顯夸張,這樣傳遞的視覺信號更為明顯,形象也更可愛。這個信號燈受到政府的認可和民眾的喜愛,并很快推廣至全國。
上世紀90年代,美國部分地區開始引進帶有計時器的交通信號燈,這種信號燈不僅能夠指揮行人與車輛正常行駛,還能夠預先告知紅燈或綠燈所剩的時間,幫助人們判斷何時起步、何時停車。有了這種計時器的幫忙,不僅路口的交通狀況井然有序,還減少了因為無法預估變燈時間而造成的事故,目前這種帶有計時器的交通信號燈已經遍布世界各地,在我國許多城市的道路上也能見到它們的身影。
此后,世界各地出現了各式各樣的交通信號燈,它們根據地域及交通管理需求的不同有各自不同的含義,而所有這些信號燈都有一個共同的作用,那就是讓道路變得更順暢、交通變得更安全。下一頁我們將為大家介紹各種不同的信號燈,以及部分國家對信號燈的不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