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燈前方,在信號燈基準軸左右20°范圍內不得有影響信號顯示的遮擋物;信號燈前50米的路旁不得有影響信號顯示的樹木或其它高于信號燈下沿的遮擋物。
信號燈背面不得有彩燈、廣告牌等易與信號燈燈色產生混淆的物體。
懸臂式機動車燈桿的基礎位置,應盡量遠離電力線溝、窨井等,同時,與路燈桿、電桿、行道樹等相協調。
確定信號燈的安裝位置時,應有用戶交警支隊的代表在場,便于溝通協調現場拍板,避免反復。
設置的信號燈和燈桿不應侵入道路通行凈空限界范圍。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28日 瀏覽次數:4326
交通信號燈前方,在信號燈基準軸左右20°范圍內不得有影響信號顯示的遮擋物;信號燈前50米的路旁不得有影響信號顯示的樹木或其它高于信號燈下沿的遮擋物。
信號燈背面不得有彩燈、廣告牌等易與信號燈燈色產生混淆的物體。
懸臂式機動車燈桿的基礎位置,應盡量遠離電力線溝、窨井等,同時,與路燈桿、電桿、行道樹等相協調。
確定信號燈的安裝位置時,應有用戶交警支隊的代表在場,便于溝通協調現場拍板,避免反復。
設置的信號燈和燈桿不應侵入道路通行凈空限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