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南京藍泰交通設施有限責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家彬、何廣進、邱紅桐、沈標、方學新、張志云、李錦龍。
GA/T 920—2010
1
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與車輛檢測器間的通信協議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與車輛檢測器間的串行接口和以太網接口的數據交換規程。
本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及車輛檢測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25280-2010 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
GA/T 509-2004 城市交通信號控制系統術語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 road traffic signal controller
能夠改變道路交通信號順序、調節配時并能控制道路交通信號燈運行的裝置。
[GB 25280-2010,定義3.1]
3.2
車輛檢測器 vehicle detector
檢測車輛的存在及通過狀態的裝置。
[GA/T 509-2004,定義2.5]
3.3
數據幀 data frame
數據鏈路層中傳輸的最小的、獨立的數據單元。
3.4
交通流量 traffic volume; traffic count
單位時間內通過道路某一截面的車輛或行人數量。
[GA/T 509-2004,定義3.6]
3.5
GA/T 920—2010
2
時間占有率 occupancy
占有率
道路某檢測截面或檢測區內有車存在的時間與統計總時間之比。
[GA/T 509-2004,定義3.9]
3.6
車頭時距 time headway
同一車道上行駛的車輛隊列中,相鄰兩輛車輛車頭部分通過某一斷面的時間間隔。
4 物理層接口的要求
4.1 接口形式
物理層接口應選擇RS-232C數據終端設備接口和(或)以太網接口。
4.2 RS-232C 數據終端設備接口
4.2.1 字節結構
字節由一個起始位,八個數據位,一個結束位組成,無校驗位。
4.2.2 信號組成
設備接口提供的信號應包括:
a) 邏輯地(Logic Ground);
b) 數據發送(Transmit Data);
c) 數據接收(Receive Data)。
4.2.3 波特率
有效通信波特率應包括9600bit/s、19200bit/s。
4.3 以太網接口
以太網接口應符合IEEE 802.2/3。
5 數據幀
5.1 幀結構